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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高新区宜渝区域经济合作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高新区宜渝区域经济合作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高新发改投资〔2024〕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高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高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高新发改投资〔2024〕7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宜宾高新区宜渝区域经济合作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2.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高新区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约140亩,新建12万㎡高标准定制厂房;新建园区内配套停车位700个(其中包含新能源停车位140个),并配套建设园区内给排水管网4.26km、通讯管网4.15km、燃气管网3.98km、电力管线5.68km、园区内配套道路工程约1.95km。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66149.73万元。
  2.4 计划工期:勘察工期2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4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
  2.5招标范围: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具体设计范围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为准,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及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其中:
   2.5.1勘察工作内容:按照国家规范及地方相关现行规范要求,完成本工程建设范围内满足设计需要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形测量(原始地貌测绘、勘测定界图和拟建用地范围图测绘)、补充勘察(如有)、施工勘察(如有)、由于设计变更和其他原因引起的二次或多次勘察等,以及基坑支护及边坡支护设计(含地基处理、降水方案等),并按要求分区分阶段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并满足各阶段设计所需资料,并取得审查报告,同时提供工程施工、边坡支护施工全过程勘察服务和技术支持。成果文件包括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含土石比)和设计图纸。
   2.5.2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配合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幕墙、景观等相关专业设计,配合光伏建设完成相关预留预埋设计工作。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文本、效果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各专业设计图纸、编制说明、做法表、主要材料表及用量等,需满足清单编制的深度要求,达到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对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2.6标段划分:勘察初步设计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以联合体勘察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7万㎡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以联合体设计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7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 无(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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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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