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00-HTMY-G2025-0010 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透析用水处理设备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面对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其信用记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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