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5-SN-ZY-ZC-FW-094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周至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工作量等因素测算,保障税费服务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对纳税人、缴费人的服务质效,需提供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同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培训和管理服务人员,服务的总体内容包括导税服务、发票领用引导服务、征纳互动平台服务、后勤保障、税收宣传服务、争议化解辅助服务、税务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1+1+1年。(本合同期限满前20日内,经采购方考核,中标人服务项目达到考核标准和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下年合同;考核不合格或采购方认为中标人服务项目不及服务要求的,采购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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