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重点山坪塘整治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二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剑阁县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重点山坪塘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2025】1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840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25】16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久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剑阁县盐店镇、东宝镇、汉阳镇、普安镇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治重点山坪塘20座,包括整治大坝、新建扩建溢洪道、外坝挡墙、放水设施等。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项目招标共3个标段;本项目为剑阁县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重点山坪塘整治项目施工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近 / 年(R已完工的R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R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3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R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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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