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央创新区综合开发项目栏杆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中央创新区综合开发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栏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用地位于金华市中央创新区(南区),神丽路以南,双林街以东,横六路以北,仙华南街以西。项目按 48 班小学规范高标准建设六年制小学建设。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1490.57㎡,总建筑面积约6297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3980㎡,地下建筑面积约28990㎡。地上5层,建筑高度23.2米,其中各类功能用房 包括: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图书室、师生食堂、体育馆、多功能报告厅、接送中心、连廊等。室外配套建设300米标准运动场及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栏杆采购及安装,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实际以进场量为准)。
2.2.2本次招标的栏杆采购及安装,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3交付时间:2025年11月到 2025月12月
2.2.4交付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丽泽小学项目
2.2.5支付条件:
1、按月计量支付,在每批次物资产品全部安装完成,经买卖双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乙方通知甲方初步验收超30天,甲方未组织初验的,视为初验合格),卖方应按买方验收确认的计量额全额提供合法的等额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卖方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货款80%。
2、卖方供货范围内工程经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甲方总部机构审定后,30天内支付至审定结算总造价的97%。
3、剩余3%货款经买方确认无任何质量及履约问题时,竣工验收后一年后30天内无息退还给卖方。
2.2.6最高限价:无
2.2.7 本次招标共1个包件:
最大中标能力为一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 1~2 名中标候选人。
2.2.8合同工期暂定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内安装完毕。工期提前无奖励;工期拖延需支付延期违约金:每延期阶段工期或总工期一天处罚违约金1万元。
2.2.9招标人拟推荐从以下品牌或相当于以下品牌品质档次的品牌中选择性价比最优者使用:
(1)不锈钢:采用广东产304系列不锈钢;
(2)铝型材:坚美、亚洲、兴发、凤铝、亚铝(AAG)、南山铝业或同档次品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本次招标允许厂家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关证明资料并在有效期内。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需提交近三年财务情况。
(4)体系认证要求:生产制造商必须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持有有效的ISO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权威机构投标物资的检验合格报告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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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