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红寺堡中学(弘德校区)室外附属及门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红寺堡中学(弘德校区)室外附属及门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红寺堡中学(弘德校区)室外附属及门房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5﹞1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门房1座,总建筑面积170.37平方米,地上一层;以及配套道路、广场硬化铺装、围墙、电动大门、升旗台、停车棚、充电桩、不锈钢门房等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2.2 建设地点:红寺堡区文化东街以北,东环路以西。
2.3 计划工期:
施工三标段计划工期:225日历天(具体施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监理标段服务期:与施工一、二、三标段工期同步(具体施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施工三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监理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一、二、三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施工三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施工三标段、监理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三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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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