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六公司营口市中心医院改造项目阻燃板询比采购公告
营口市中心医院改造项目阻燃板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EPC)经理部。
1.2 采购方案编号:ZJJZ-YKXM-WZCG-2025-012。
1.3 采购人: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EPC)经理部。
1.4 采购代理机构:中交建筑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国债和建设单位自筹,比例为申请国债占比80%,建设单位自筹占比20%。
1.6 采购项目概况:
1.6.1开工日期:2025年1月2 日。
1.6.2项目名称: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EPC)经理部。
1.6.3项目类型:房建。
1.6.4所属区域:东北区域。
1.6.5项目工期:365日历天。
1.6.6 项目简介: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房条件提升改造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主要对营口市中心医院南院区既有住院楼的2-10层整层、12层净化机房部分除外、13层整层进行升级装修改造,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土建改造工程、结构加固工程、装饰改造工程、外窗更换、给排水改造工程、水消防改造工程、采暖工程、通风改造工程、防排烟改造工程、空调改造工程、电力改造工程、消防报警改造工程、弱电改造工程、医用气体工程、气动物流、更换无障碍电梯等工程。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22257.04平方米,建安费5562.76万元。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阻燃板。
2.2 交货期:2025年12月30日。
2.3 交货地点:营口市中心医院改造项目施工现场。
2.4 物资质量标准: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定向刨花板》GB/T 41715-2022同时满足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中心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产品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企业黑名单的。近三年内在中交建筑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交建筑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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