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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城置地(BQ18-07地块)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仁城置地(BQ18-07地块)土石方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01-511504-04-01-599981】FGQB-000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发展仁城置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发展仁城置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01-511504-04-01-599981】FGQB-0009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仁城置地(BQ18-07地块)土石方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宜宾南部新区(北区)BQ18-07地块。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块位于宜宾南部新区(北区)渝昆高铁宜宾站站前片区,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基地西临南丝绸路,北临天璇路,南临南六支路,东临宜庆路,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约47068平方米(约70.6亩),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6740平方米;具体以规划部门出具的盖章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2.4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业态包含一类高层住宅、幼儿园、地下停车库、配套商业和配套设施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67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6470平方米,包含住宅建筑面积约114080平方米,配套商业和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约3590平方米,幼儿园面积约4900平方米,架空层约390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0270平方米,包含人防面积7000平方米,主要为地下停车库、人防及配套的设备用房(各子项建筑面积以最终规划审批通过的建筑面积为准)。
  2.5工期要求:50个日历天(不含环保管控时间等不可抗逆因素),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注:
  1)若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招标人可对工期进行适当延长,具体完工时间以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协商确定的工期为准。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等原因造成的多次进出场、机械台班闲置及人员窝工情况,招标人不进行费用补偿,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
  2)若本项目未最终实施,投标人前期已实施完成的机械开挖土石方按实结算。在招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该机械开挖土石方合同自动中止。
  2.6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施工内容:
  2.7.1土石方工程开挖、外运、土石方回填及分层碾压、场地内障碍物(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各种基础、道路、乔木、灌木、地表各种植被、废弃市政管线等)清除;配合对现有电线电缆、燃气、排水等杆管线进行迁改;大门进出场道路硬化、洗车池、沉砂池以及临时施工围挡(按照招标人要求在南丝绸路一侧搭设5m高封闭性临时施工围挡,其余施工部位围挡围护应满足环保及主管部门要求)等安全文明施工相关内容。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2.7.2中标人需协调当地村民及相邻单位关系,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7.3配合现场后续进场地勘及施工等单位工作;
  2.7.4负责施工期间场地和周边道路的维护和清扫工作,满足政府相关部门、招标人对扬尘治理的要求,并且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费用自行承担;
  2.7.5现场必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招标人对扬尘治理的要求,并且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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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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