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石大发改审发〔2025〕2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金诺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胜利社区内,总建筑面积1628.57㎡,共设33张床位,主要由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土建、水暖、电)、消防水池水泵房、外网工程组成。
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304.57㎡(含土建、水暖、电气),为地上二层,层高3.60m,建筑高度9.00m。上部结构钢筋砼框架结构,采用钢筋砼柱下独立柱基础,抗震等级隔震层以下为I级、隔震层以上为Ⅱ级,设计工作年限 50 年。
消防水池水泵房建筑面积288㎡(含土建、水暖、电)。为地下一层,层高-5.0m。钢筋砼框架结构,采用筏板基础,抗震等级为Ⅱ级,设计工作年限 50年。
室外工程: 砼道路硬化面积1169.52 ㎡、花岗岩铺装面积728.46㎡ 、绿化面积 1855.00 ㎡、铁艺围墙 308m、铁艺大门2座、化粪池 50m³/座及室外室外暖工程、给水消防工程、排水雨水工程、电气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2 建设地点:大武口区;
2.3 计划工期:280日历天(含冬休期);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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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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