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水工土建工程施工码头岸坡搅拌桩复合地基整体抗剪性能研究直接采购公告
公告标题:
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水工土建工程施工码头岸坡搅拌桩复合地基整体抗剪性能研究直接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水工土建工程施工码头岸坡搅拌桩复合地基整体抗剪性能研究直接采购公告
(方案编号:FWFA00000065292)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水工土建工程施工项目部。
1.2 采购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概况:
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水工土建工程,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岛体的偏东南端,北侧(上游)紧接已建的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
建设规模:建设2个15万吨级和2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建设8个3000吨级通用内河驳船泊位(西侧、南侧),6个3000吨级集装箱内河驳船泊位(北侧),包括后方道路堆场及生产生活辅助设施。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研究码头岸坡搅拌桩复合地基整体抗剪性能,揭示其在侧向荷载下的破坏机制。(2)形成课题成果研究报告,实用新型专利 1 项,发表论文 1 篇。
2.2 服务期限:
2025年9月至项目结束 。
2.3 服务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南沙三期工程下游。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经甲方验收合格。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4. 采购商务情况
1.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分期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签订科研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科研费用总额的50%;
(2)乙方完成项目的所有研究工作,并编写研究报告,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乙方完成本次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
(4)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6%)后,30天内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将款项支付给乙方。
5.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供应商资格情况:推荐单位为局内单位,具备过硬的专业技术,稳定可靠,履约情况较好。
推荐理由:
(1)根据《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要求,符合第十一条第(四)点:公司所属内部单位能够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2)根据《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内部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要求,二类项目技术服务需优先委托两院(研究院、港湾院)实施;
(3)推荐单位为局内单位,具备过硬的专业技术,科研能力强,稳定可靠,履约情况较好。
6. 公告期限:
2025 年
11 月
2 日
9:00 时
至
2025 年
11 月
5 日
9:00 时
。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四航局供应链管理部
举报电话:020-28126667
举报邮箱:zhongjiaohegui@ccccltd.cn
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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