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三沟鑫都煤业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SSGXD-XFW-062)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三沟鑫都煤业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SGXD-XFW-062),已由项目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三沟鑫都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晋市环发【2016】303号文件和排污许可证要求,三沟鑫都煤业每季度需向环保局上交排污口的水污染监测报告和采暖季的锅炉烟气检测报告,应根据排污许可证编制矿区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对自行监测方案内的环境污染源进行监测,现三沟鑫都煤业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合同即将到期,现需要委托一家有资质的单位继续进行矿区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2.2采购范围:三沟鑫都煤业厂区有组织废气、厂界周边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矿井污水及生活污水、雨水排口水质监测、地下水、土壤等污染源监测。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尧都村。
2.5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监测数据要真实准确,每季度提前一个月进行检测,确保每季度结束前一周内提交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的监测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3.1.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供应商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环境监测技术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有效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和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1.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3日10时00分至2025年11月6日10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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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