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施工(第1标段)2025年拦污屏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施工(第1标段)(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拦污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施工(第1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天津市蓟州区于桥水库清淤约756万m³。项目需采购拦污屏防止因施工影响水库水质。详细采购数量见清单。
2.2 招标采购范围和采购清单
2.2.1 采购范围: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施工(第1标段)2025年拦污屏采购。
2.2.2 采购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1 |
PVC拦污屏 |
水下51cm,水上32cm,20m/节,配重链10mm,橘色 |
m |
10000 |
| 2 |
PVC拦污屏 |
水下46cm,水上32cm,20m/节,配重链10mm,橘色 |
m |
10000 |
| 3 |
PVC拦污屏 |
水下80cm,水上45cm,10m/节,配重链6mm,橘色 |
m |
5000 |
注:采购清单如有增减,按实际结算,供应商不得以量的增减调整单价。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定价,但无任何理由拒绝材料供应。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包括总价最高限价和单项单价最高限价,只要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其中任何一个限价,都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2.3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天津市蓟州区于桥水库。
2.2.4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按下列第 (2) 项执行: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10 日内一次性交货;
(2)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本次采购物资分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需求,在买方向卖方发送供货通知后 5 日内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4 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等。
3.5 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6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3.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 1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10 月 8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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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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