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悦隽锦城商业体改建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城·悦隽锦城商业体改建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508-510185-04-01-868626】第FGQB-08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简州空港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简州空港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8-510185-04-01-868626】第FGQB-080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城·悦隽锦城商业体改建项目。
2.2建设地点:简城街道民旺村 2 组、龙娅村 9 组(简城街道龙中路 2 号)。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改造建筑面积 3139.6㎡,平台空间利用改造 1937.5㎡。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遗答疑文件所述全部施工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八章)。;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建筑工程类施工类似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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