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力能源招标网! 登录 注册
[苏州市]苏州桃花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厂房三期项目

苏州桃花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厂房三期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编号:E3205091862000895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桃花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厂房三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数据备[2025]41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桃花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桃花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厂房三期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花源村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2875.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42329.6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45.7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4100 平方米,建筑高度23.54米,最大跨度 11.5 米,地上4层、地下1包含两个厂房等。

2.1.3合同估算价: 8503.22977 万元

2.1.4工期要求: 4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30,竣工日期:202743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包括大型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安装、室外附属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2年11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68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商住楼、公寓、改造加固除外)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类似工程信息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业绩须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担过的业绩

□  自  /  /  /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  /  /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  /  /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  /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其它要求: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本项目拒绝投标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

3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规定;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6)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5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南京市](市交易中心) 大壮观路西延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道路绿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306272

下一篇 [宿迁市]沭阳县南苑丽居保障性安居项目附属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重新招标1次)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