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508-FW44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兰州石化公司化工储运部2026年乙烯厂区装卸作业项目已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兰州石化公司化工储运部2026年乙烯厂区装卸作业项目。服务内容:负责兰州石化公司化工储运部乙烯厂区全密度聚乙烯、聚丙烯、高压聚乙烯产品人工装车及清洁防护;乙烯厂区所有整车清扫、防护、垃圾清运及封车;塑料吨包装打包;塑料产品叉车出库;生产现场垃圾清理、相应设备日常操作、维护及生产应急等其他相关业务。本项目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估算费用10526103元/年(不含税)。
2.2项目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2.1招标范围
兰州石化公司化工储运部乙烯厂区全密度聚乙烯、聚丙烯、高压聚乙烯产品人工装车及清洁防护;乙烯厂区所有整车清扫、防护、垃圾清运及封车;塑料吨包装打包;塑料产品叉车出库;生产现场垃圾清理、相应设备日常操作、维护及生产应急等其他相关业务。
2.3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兰州市西固区古浪路72号兰州石化公司化工储运中心。
2.5服务标准:①服务商成立项目管理机构,派驻项目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及时对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②作业人员熟悉本岗位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和操作程序操作,能独立按时完成每项工作,做到业务精通,技术娴熟,杜绝违纪违法行为。③执行兰州石化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现场安全措施,杜绝各类事故事件发生。④按照兰州石化公司要求,为项目从业人员配备满足作业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⑤根据生产需要实行24小时间歇性作业,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满负荷、优质优化运行,产品质量达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发票。注:结算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附查询截图)。
3.4人员要求:
3.4.1配备管理人员: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人、安全负责人1人、生产负责人1人,且应具备1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管理经历(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管理经历以岗位证明或劳动合同为准),且安全负责人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注:安全负责人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查询截图(行业类别:化工安全;提供证书复印件),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危险化学品经营或生产;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s://cx.mem.gov.cn/safety?index=1查询截图)。
3.4.2投标人承诺从事本业务的作业人员不少于130人(不包含管理人员),其中持有叉车有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N1)的人员不少于20人。(提供: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叉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N1)及证书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samr.gov.cn/info-pub/pub的查询截图)。
3.5 管理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成立项目管理机构。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 ②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被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指被兰州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以及非因业务调整、无业务往来业务退出原因导致评价不合格被兰州石化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承包商准入资格、终止市场准入资格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被纳入服务类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投标企业承诺认同兰州石化公司企业文化,愿意接受组织管理,接受培训,具备接受新技术、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履行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及安全职责。
3.9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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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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