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雄商高铁阳谷东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项目钢材、建筑材料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05ZB-XSYG-202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雄商高铁阳谷东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所需钢材、建筑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雄商高铁阳谷东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项目,主要包括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园建工程、管涵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高压电气工程、充电桩电气工程、雨污水工程、匝道及配套用房建筑工程等18个专业工程。其中匝道660米(含桩基200根);园区铺装18701平方米,园区道路25596平方米;土方施工116000立方米。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授权的代理证明。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200万及以上,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3、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期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供应商不得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不得是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授信具有不良征信行为,或具有特殊备注事项等。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4、供货业绩: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期间招标物资的供货合同及与合同相符的履约证明至少一份(如有)。
5、质量要求:投标物资性能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落实到位,企业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