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2025-ZFCG-006
项目名称:2024年新建(0.1级移动式)标准表法液体流量校准装置技术能力提升装备项目(十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供应商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供应商向采购方偿付货款总额的5‱ 的滞纳金。如供应商逾期交货达60天,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供应商应及时退还采购方预付款并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供应商时生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新建(0.1级移动式)标准表法液体流量校准装置技术能力提升装备项目(十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2024年(0.1级移动式)标准表法液体流量校准装置技术能力提升装备项目(十五)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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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新建(0.1级移动式)标准表法液体流量校准装置技术能力提升装备项目(十五))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注:①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内容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②提供资信证明的,必须提供资信证明全部页以及基本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代替资信证明。)
(3)提供2025年1月(含1月)以来任意时间段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 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应提供说明;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将依法纳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注:①零报税的提供申报成功的凭证。②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段为准。)
(4)提供2025年1月(含1月)以来任意时间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将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注:①通过代缴方式缴存的,需提供链条完整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代缴方的缴存凭证、供应商向代缴方用于缴存社保的银行转账单据。②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带有社保机构公章的缴存凭证;提供银行交纳单据的,单据应显示社保缴存项(任一项)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