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安阳江山著小区项目
水泥公开询价方案
1.计划编号
本次询价的计划单编号:YC-CGJH-2510-13707
2.公开询价采购项目及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0亩,目前暂定一期工程的建设,共16栋住宅、物业服务中心及与之配套的地下车库,容积率>1.0且<2.36,建筑密度≤20%,绿化率≥40%,建筑限高<54米。其中35#楼、40#楼总层高18层,1~7#楼、9~12#楼、15、16#总层高10层,8#楼及13#楼为7层。地下建筑包括:机动车库(含地下人防工程)、非机动车库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
2.2 询价采购内容:
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P·O 42.5 袋装、357吨;普通硅酸盐水泥、P·O 32.5 袋装、160吨。交货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开始陆续供货。为保证产品质量,参与报价单位应保证报价产品质量,各报价单位应保证产品及报价的真实、合理及合法,能提供相关资质及质量证明文件(包括检验报告)。
3. 其它注意事项
3.1本项目要求成交人在供应结算时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包括抵扣凭证)。发票提供可以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发票可抵扣税率不一致时,采用不含税价进行评定,不含税价即为:含税价/(1+可抵扣税率)。合同执行过程中,税率发生改变,含税价为:不含税价*(1+可抵扣税率)。
3.2本次询价采购产品实行固定单价结算,即合同期内供货价格按固定单价结算,产品单价应为落地价(供货单位负责卸车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生产,存储,采购,运输、装卸车、保险、不可抗力损失费、合理损耗、应获利润、应纳税金、管理费,等一切费用,请投标人在报价中应考虑市场价格波动所能承受的风险。
3.3结算方式:以上月11日到次月10日为一个供应周期,每月11日到16日对账办理结算手续,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核对无误后双方签署对账单。每三个月支付已结算金额的70%;全部物资供货完成后支付已结算金额的97%,剩余3%质保金一年内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支付全部货款。
3.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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