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一期(种猪场)---除臭设施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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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 南溪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一期(种猪场)---除臭设施安装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101-511503-04-01-112980】FGQB-00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南溪溯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南溪溯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除臭设施设备(生产车间废气处理系统、干粪棚及污水站废气处理系统、废气系统主要管材、国标电缆、生产车间废气收集系统改造、风管支架、猪舍除臭系统基础、环保区废气设备基础、金属结构工程)等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101-511503-04-01-112980】FGQB-001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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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宜宾市南溪区 。
2.2建设规模:除臭设施设备(生产车间废气处理系统、干粪棚及污水站废气处理系统、废气系统主要管材、国标电缆、生产车间废气收集系统改造、风管支架、猪舍除臭系统基础、环保区废气设备基础、金属结构工程)等工作内容。(以图纸和清单为准) 2.3 建设工期:6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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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机电安装或设备安装工程业绩 。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生产车间(猪舍A区+猪舍B区)废气处理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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