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涌泉街道康泉社区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二期-涌泉城中村生态维护改造(三期)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标段已由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509-510115-04-01-831772】FGOB-04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九康城中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九康城中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9-510115-04-01-831772】FGOB-04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光华政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码:2509-510115-04-01-831772
2.2工程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
2.3工程规模:主要对建设规划地块总面积约76亩,包括硬质铺装,建筑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内容。总投资约3500万元。(以规划审批的方案为准)。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按照现行技术标准要求的设计深度完成方案设计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初步设计:按照现行技术标准要求的设计深度,在方案基础上完成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概算编制费占初步设计费的5%)并通过图纸审查,设计单位应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概算编制及评审工作,并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及补充相关的专项设计。
施工图设计:根据区相关审批部门审查通过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按照现行技术标准要求的设计深度完成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并取得图审报告。施工图需以不超过经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为投资限额进行限额设计。设计人应配合发包人组织的预算编评工作,并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图纸。设计人应指导施工直至竣工验收。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会议纪要及批复等文件要求。
2.6设计周期:项目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须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1.4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5业绩要求:提供;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或绿化景观类设计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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