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葛洲坝市政公司]深圳地铁机场东项目部交通疏解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采购
深圳地铁机场东项目部交通疏解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采购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机场东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前期工程综合标交通疏解工程(含路灯改迁及恢复工程) 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STT-0184/2023 ),拟对该项目交通疏解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机场东综合交通枢纽位于机场东航站区与下十围路东延长线、宝安大道、兴华路所围合的区域,由新建的东航站区、计划2025年运营的深茂铁路、在建深大城际线、在建12号线、既有1号线、规划20号线、规划26号线组成,一同构建集航空、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等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空铁联运、站城一体”综合交通枢纽。主要包括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深大城际线、枢纽换乘核心区、航站区相关工程、交通接驳设施、地面附属设施、市政配套道路、景观工程、施工期间占用和施工后恢复的市政道路、管线、绿化设施及同步实施的开发建筑地下室等。
2.2 建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2.3 采购内容: 本合同机场东枢纽交通疏解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枢纽工程建设引起的:
(1)新建道路工程(含永久性道路与临时性道路);
(2)道路挖掘(不含主体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挖掘)及恢复工程(含道路拓宽、道路改建、拆迁、配合管线改迁必要的道路挖掘及恢复、主体工程施工范围内的道路恢复);
(3)桥梁、涵洞的新建及拆除工程;
(4)本标段范围的路灯及其配套工程的改迁、临时恢复、永久恢复工程;
(5)交通工程(含交通设施、交通信号监控)拆除及恢复;
(6)本标段范围的施工引起的周边片区的交通微循环改造;
(7)负责施工期间的工程施工交通占道办证、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办证等涉及交委、城管、交管、灯光环境管理中心等政府部门的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配合其他管线改移及恢复、枢纽工程施工,做好交通维护、协管等工作,交通疏解施工围挡图案(按政府及业主要求)张贴;
(8)根据政府部门及业主的要求,按照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工程内容及工程范围。
2.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5日,计划完成时间2028年12月31日。作业总日历天数为1173天,具体时间视工程实际进度及发包人要求,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知的为准。
2.5 质量要求: 合格。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按主合同标准),具体应执行的质量标准、规范文件按主合同。工程安质环措施要求须符合项目有关安质环要求、标准。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独立法人,具有市政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 交通疏解工程专业分包 类似项目业绩 1 项,(附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文件须有采购方公章)。
3.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4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且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C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建设厅查询截图。
3.5安全质量要求:在应答截止日前1年内不得发生过一般安全质量事故、2年内不得发生过较大安全质量事故、5年内不得发生过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事故鉴定报告认定无责任的除外。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见**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机场东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前期工程综合标交通疏解工程(含路灯改迁及恢复工程) 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STT-0184/2023 ),拟对该项目交通疏解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机场东综合交通枢纽位于机场东航站区与下十围路东延长线、宝安大道、兴华路所围合的区域,由新建的东航站区、计划2025年运营的深茂铁路、在建深大城际线、在建12号线、既有1号线、规划20号线、规划26号线组成,一同构建集航空、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等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空铁联运、站城一体”综合交通枢纽。主要包括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深大城际线、枢纽换乘核心区、航站区相关工程、交通接驳设施、地面附属设施、市政配套道路、景观工程、施工期间占用和施工后恢复的市政道路、管线、绿化设施及同步实施的开发建筑地下室等。
2.2 建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2.3 采购内容: 本合同机场东枢纽交通疏解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枢纽工程建设引起的:
(1)新建道路工程(含永久性道路与临时性道路);
(2)道路挖掘(不含主体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挖掘)及恢复工程(含道路拓宽、道路改建、拆迁、配合管线改迁必要的道路挖掘及恢复、主体工程施工范围内的道路恢复);
(3)桥梁、涵洞的新建及拆除工程;
(4)本标段范围的路灯及其配套工程的改迁、临时恢复、永久恢复工程;
(5)交通工程(含交通设施、交通信号监控)拆除及恢复;
(6)本标段范围的施工引起的周边片区的交通微循环改造;
(7)负责施工期间的工程施工交通占道办证、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办证等涉及交委、城管、交管、灯光环境管理中心等政府部门的手续办理和协调工作,配合其他管线改移及恢复、枢纽工程施工,做好交通维护、协管等工作,交通疏解施工围挡图案(按政府及业主要求)张贴;
(8)根据政府部门及业主的要求,按照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工程内容及工程范围。
2.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5日,计划完成时间2028年12月31日。作业总日历天数为1173天,具体时间视工程实际进度及发包人要求,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知的为准。
2.5 质量要求: 合格。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按主合同标准),具体应执行的质量标准、规范文件按主合同。工程安质环措施要求须符合项目有关安质环要求、标准。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独立法人,具有市政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 交通疏解工程专业分包 类似项目业绩 1 项,(附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文件须有采购方公章)。
3.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4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且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C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建设厅查询截图。
3.5安全质量要求:在应答截止日前1年内不得发生过一般安全质量事故、2年内不得发生过较大安全质量事故、5年内不得发生过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事故鉴定报告认定无责任的除外。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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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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