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炉霍县集中供暖建设项目(三期)监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炉霍县集中供暖建设项目(三期)监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炉发改〔2025〕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炉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专项债卷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炉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炉发改〔2025〕4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标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业主: 炉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建设内容及规模: 供暖面积总计141210.75平方米,供暖涉36个片区,配套室外管线7241米,新建机房864平方米。同时购置安装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145套,水泵152套,全程水处理器36套,缓冲水箱36套,定压、补水及软化一体化设备36套,变配电设备6套。
3、建设地点: 炉霍县新都镇。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申请地方专项债卷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5、建设工期: 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6、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及现场施工协调等工作。
7、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独立企业法人;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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