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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 城口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土建部分)
城口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土建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口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 重庆市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城发改委投资〔2024〕1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城口县城乡环境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城口县城乡环境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 土建部分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城口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12个垃圾分类中转站,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以及设置500个垃圾分类投放点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138.04342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提示:招标人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2025年、2026年执行不低于40%的比例,之后年度执行不低于30%的比例]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方式二: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以上。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

□否 ,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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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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