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遂宁安居化工园区)污水综合治理提升工程(一标段)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遂宁安居化工园区)污水综合治理提升工程(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安发改【2025】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遂宁安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区级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遂宁安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安发改【2025】2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管网部分新建化工专管收集综合管沟主线约2420米,并配套管沟附属设施建设。新建化工废水收集管线,配套综合提升泵站等,以及新建化工专管钢结构廊架约1332米,及配套企业管网。污水厂部分在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增设一座事故池容量为约2900 m3。与此同时更换厂区相关排水管网相关附属设施。(最终建设内容以实际为准)。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
2.4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全过程(含正式用水、用电、用气等施工)、新增工程、施工期延长、监理试验检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监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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