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医院第一住院大楼病区改造项目(电梯设备)(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人民医院第一住院大楼病区改造项目(电梯设备)(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安市人民医院第一住院大楼病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安发改〔2024〕1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安发改〔2024〕14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广安市人民医院。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第一住院楼新安装3台框架结构的电梯,其中客梯2台,患者梯1台。本项目只包括电梯的采购、运输及安装,不包括框架结构的安装和每层楼的大门套。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并接到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算起50日内完工 。
2.4本次招标范围:电梯设备生产或采购、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维修及备案、后期服务、配合消防验收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备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本项目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金额6000万元。本标段预算金额:100万元。(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如果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资质;
(3)如果代理商参与投标的,代理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同时代理商须具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和提供电梯制造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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