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865440
最高限价(元):86544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6544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
(7)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2)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1)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2)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