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东湖街道老旧街区改造城市更新项目 (一期)——东湖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改造工程、东湖街道公共空间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东湖街道老旧街区改造城市更新项目 (一期)——东湖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改造工程、东湖街道公共空间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德阳市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德市旌发改行审【2025】1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阳市旌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发行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阳市旌旭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德阳市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市旌发改行审【2025】10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天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德阳市旌阳区。2.2建设规模:东湖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对7个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改造;东湖街道公共空间提升改造项目:对原建筑物、人行道、路面、停车场及周边环境等公共空间进行提升改造。2.3项目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为4570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2.4 监理服务期限:项目建设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全部内容的监理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合理化建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相关监理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监理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有效期内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 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③ 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④ 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⑤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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