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4-HCGL-G2025-0005 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试剂采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0万元(采购包1:250.000000万元;采购包2:2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投标费率:100%;采购包一:城中、城东、幸福、恒生、丰华、新丰、草庙、万盈、沈灶、三龙和刘庄农贸市场快速检测试剂耗材采购及检测培训服务、采购包二:荣海、城北、健康、富民、草堰、白驹、西团、小海、通商、港区、三圩、斗龙、丰富、南阳、仙鹤和正宏农贸市场快速检测试剂耗材采购及检测培训服务,(报价统一报投标费率,例如:95.5%,(如货物最高单价限价为100元,供应商投标费率95.5%,即为95.50元),如供应商投标费率超过100%,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包划分:2个,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评定标顺序采购包一→采购包二),在前面采购包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人不参与后续采购包的评审(在前面采购包未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人继续参与后续采购包的评审,未报名参加后续采购包投标的除外),以此类推;采购包一和采购包二的核心产品品牌不得相同,如若相同,采购包二的中标候选人顺延,直至两个采购包核心品牌不相同为止。 采购需求: 为保障大丰区食用农产品安全,对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耗材等进行采购并提供检测培训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按需供货,每次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2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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