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JCGJ-G2025-0003 项目名称:扬州市中心血站关于第二批无菌接管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7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做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扫描上传); 2.2.投标人满足以下两项中的任意一项要求: 2.1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扫描上传); 2.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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