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5212025000224
项目名称:泸州市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泸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改建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16,79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验收。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验收。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验收。
采购包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
(1)投标产品若属于消毒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投标人若为制造厂家,须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投标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章)。。
采购包6:
(1)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在有效期内,扫描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