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33号-11;
项目名称:柳河县第三中学2025年操场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84,332.00元;
最高限价:2,884,332.00元;
采购需求:柳河县第三中学2025年操场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25年11月25日,竣工时间2026年09月01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2025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由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的书面承诺书)。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为准(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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