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国际生物城医疗器械产业加速器九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天府国际生物城医疗器械产业加速器九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503-510122-04-01-109500】FGQB-0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国生蓉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国生蓉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3-510122-04-01-109500】FGQB-019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安镇凤凰里社区、松柏社区,黄甲街道青云寺社区。
2.2建设规模:天府国际生物城医疗器械产业加速器九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建筑面积约1.11万平方米。
2.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4 计划工期:480个日历天,其中:
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根据招标人委托分阶段、分专项、分子项出图时间须满足本项目进度要求;
施工工期:45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府国际生物城医疗器械产业加速器九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包括:天府国际生物城医疗器械产业加速器九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施工内容包括:天府国际生物城医疗器械产业加速器九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已标价项目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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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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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具有1个建筑工程业绩(年限、规模、发包方式等均不限);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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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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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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