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5-FW230ZFCG230
项目名称: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25年公共视频监控到期点位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47.12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47.125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1 |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25年公共视频监控到期点位服务项目 |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25年公共视频监控到期点位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
1项 |
147.125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验收结束。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5.联合体投标或分包: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或者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也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确保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机会,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