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ZF2025000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南大学数字化考种机和便携式叶面积仪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4)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的“4.1分包1国产货物”更正为:
4.1.1 双方确认采用“预付款+履约保障”模式,付款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且收到以下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向收款方支付预付款:
供方向需方交纳合同总价的5 %作为履约保证金;
由银行出具预付额度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原件),保函需符合本条款约定标准。
4.1.2 预付款金额:合同总价的80%。
4.1.3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付款方转账后需及时提供转账回单供收款方核对。
4.1.4 保函有效期:自保函出具之日起至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经需方验收通过后30天止。
4.1.5 本合同中货物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且培训工作完成后 7 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进度款(即余款)。
4.1.6 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内若无遗留问题,需方将履约保证金本金全额无息退还供方;若有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暂不予退还。
4.1.7需方每次向供方付款前,供方应该先行向需方提供等额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及履约保证金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4.1.8履约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 |
西南大学 |
银行账号: |
3100028109024968877 |
| 开户银行: |
工行重庆朝阳支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00000450401733W |
| 银行行号: |
102653000474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
(二)第六篇 合同文本 一、国产设备采购合同 “六、 付款模式”更正为:
6.1.1 双方确认采用“预付款+履约保障”模式,付款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且收到以下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向收款方支付预付款:
供方向需方交纳合同总价的5%(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作为履约保证金;
由银行出具预付额度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原件),保函需符合本条款约定标准。
6.1.2 预付款金额:合同总价的80%(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6.1.3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开户行: ,账号: ),付款方转账后需及时提供转账回单供收款方核对。
6.1.4 保函有效期:自保函出具之日起至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经需方验收通过后30天止。
6.1.5 本合同中货物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且培训工作完成后 7 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进度款(即余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6.1.6 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内若无遗留问题,需方将履约保证金本金全额无息退还供方;若有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暂不予退还。
(三)招标文件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中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 更正为:
1、若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采购活动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按照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为依据下浮50%收取;按中标(成交)金额计算的代理服务费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结算,超过5万元的按5万元结算。(多个分包的,按一个项目计收代理费,各分包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比例分摊代理费)。
2、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帐户
户 名: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两江分行金开支行
账 号:108835127964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更正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文俊楼(南区行政楼)二楼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2室(西南大学二号门内400米处)。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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