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50Q0N5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试剂采购项目-进口试剂(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896779
最高限价(元):1349697,860649,641433,4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干化学
预算金额(元):1349697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干化学
备注: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自身免疫性抗体试剂
预算金额(元):860649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自身免疫性抗体试剂
备注: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微生物试剂
预算金额(元):641433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微生物试剂
备注: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红斑狼疮抗凝物
预算金额(元):45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红斑狼疮抗凝物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收到甲方计划后3个工作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
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此项无需提供);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涉及);3.投标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时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厂家或中国总代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证明文件(如为中国总代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须有总代与厂家关系的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