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地材采购招标招标编号:ZTJG-SGS-WZ-2025-0370
1.招标条件
1.1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成都铁路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
1.2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上项目地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招标依据: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1.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1.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1.4、 中国中铁相关采购管理规定;
3.本次招标的范围为: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4.2资格后审应提报下列有关资料:
营业范围: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资质证书等有关文件;
财务能力要求:提供2024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投标人应对此宽限期做出承诺并签字盖章)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2023年-2025年期间不少于一份的同类物资买卖业绩资料,并附合同封面、合同清单页、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砂浆、招标清单内任意规格砖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各一份。经销商需提供厂家质量检测报告。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相关要求。保证所供材料质量合格,承诺如出现质量不合格,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经销商需出具砂浆对应供应厂家授权委托书或品牌代销协议或合作协议或分公司授权等可证,并保证后期供应与本次投标厂家一致。
3、砂浆的厂家需是具有生产和成都市建委认可资质的生产厂家;需提供对应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证书。
4、水泥品牌要求:拉法基、兰丰、峨胜、双马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或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及中铁建工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的单位参与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批物资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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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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