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安塞区第二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工作前期资料已审核通过,现进入公开招标流程,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延安市安塞区第二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校服全套包括:夏季校服,秋季校服,冬季校服共3套。总价不超过600元/全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延安市安塞区第二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厂房、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
3.8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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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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