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2025011G
项目名称:长安大学渭水校区校医院改造(一期)
预算金额:68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0341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二标段:家具采购及安装
最高限价:810341.18元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合同签订且采购人确认家具样式及清单后,中标人即可备料生产,待施工现场满足安装条件后进场安装,在指定日期之前完成(含家具安装及清理现场,保持作业区环境卫生),中标人承诺严格按照工期进行进场作业。根据项目特点,家具须生产完晾置不少于30天再安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安排生产、晾置,相应已包括在响应总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2)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记录,不得与长安大学有涉诉或关联涉诉案件(以声明书为准);(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不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采购项目中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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