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气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CSB-WM-2025-01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化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制度进行自主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无。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1:《中铁武汉电气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00
0万元人民币,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增值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影印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并满足交货期要求,并提供近两年的销售业绩;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2023、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提供后须具有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校准检测报告;投标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质量责任事故且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需提供近两年内的供货合同(进口设备除外),铁路系统内业绩优先;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三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纳税信用等级不能为C、D级,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8.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的公司或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资料,原件备查。
3.3本次采购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武汉电气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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