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CJZB-G2025-0210 项目名称:2025年蓝藻机械打捞船只采购 预算金额:10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仟零捌拾万元整(小写:10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移动式蓝藻分离处置船2艘以及蓝藻清理长臂船4艘,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本项目的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投标的物制造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船舶的制造商应具有钢制船舶制造三级Ⅳ类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签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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