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沁县城镇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混接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沁县城镇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混接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40430202511100006-02)
招标项目所在区:山西省 长治市 沁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沁县城镇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混接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14
0430202511100006-02 )已由沁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沁发改科技发
〔2025〕41号、沁发改科技发〔2025〕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沁州产
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沁县城镇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混接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长治市沁县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北关社区、南关社区、西苑社区
、东苑社区、西湖社区、育才社区6个片区内共75条道路和104处庭院、事业单
位等雨污分流及37条道路错接混接点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500雨水管道1
2532米(含雨水口连接管)、d>500雨水管道2499米、雨水检查井528座;新建 d≤
500污水管道72042米、d>500污水管道2432米、污水检查井3430座、化粪池62座
。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从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至质保期结束所涉及到的所
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本次招标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5、计划工期:15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总承包的能力。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 2024 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需查
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如是联
合体各方均提供);
5、人员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国家级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备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
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6、其他要求:企业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投标截止日
期前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及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需含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
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9.1
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9.2 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
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9.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
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
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0、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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