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杞县县直中学教学设备采购)第二包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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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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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5-52 | |||||||||||
| 2、项目名称: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杞县县直中学教学设备采购)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593,830.00元 | |||||||||||
| 最高限价:159383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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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电容86寸智慧黑板、软件系统及精品录播教室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5.2质量要求:合格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并交付使用。 5.4质保期:1年 5.5包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包段 第二包段:杞县县直中学智慧互动黑板及录播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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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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