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天津市红桥区
工程内容:本次土地整理工程施工地点为天津市红桥区,主要土地整理79000.20m2。
工程承包范围:(1)原建筑地基基础内的工程桩拔桩,需要在拔除现有工程桩后对桩基留洞填实并恢复地面状态。
(2)场地内的地下管线切改,需要对场地内现状的管线进行切改工作,确保可以满足地块使用要求和规划要求。
(3)场地平整:对拔桩及切改后地面恢复平整状态,以满足后续施工需求。二、 询价内容:
| 序号 |
服务内容 |
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天津市红桥区土地整理工程项目定位服务 |
1.内容范围:天津市红桥区土地整理工程项目定位服务报告工作。 2.输出成果:最终输出完整的PPT形式的报告文件。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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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系统报价按照总额合计费用报价.2.系统报价包括了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地方政府规定缴纳的相关费用、各类赔偿金、违约金、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等一切合同明示和隐含的责任、义务、工作内容以及风险,因以上及其他各种因素调整均不影响本合同价款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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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开询价采购报价说明:所报单价均为 不含税 单价,并且写明税率 1 %。需提供符合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报价单格式按照我项目规定格式上报详见附表:投标报价单模板,并加盖公章。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人只有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并且独立于询价人才能参加报价。
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四、询价人的权利与义务
1.询价人有权对报价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报价人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报价人在工作中以及研究报告中存在的疏忽、遗漏、错误之处,有权要求报价人及时改正。
2.询价人须派专人与报价人在进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过程中进行联络,以保证双方及时沟通和协调。
3.询价人应指定人员签收报价人提供的报告,并就有关意见书面回复报价人。
4.询价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相关事宜的沟通、报告的签收、意见反馈、以及最终邮件验收工作的确认等。
询价人如需对上述具体信息修改,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修改后的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报价人,修改的相应内容,自报价人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
5.询价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报价人支付服务费。
五、报价人的权利与义务
1.报价人应根据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进行工作,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2.对于询价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价人应当及时改正。
3.报价人在提交报告后,有义务对报告涉及的内容提供解释、咨询等相关服务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度。
4.报价人保证在本合同之委托事项完成之日,向询价人提交的最终成果为电子版本的报告壹份。
5.报价人有义务就提交的报告内容向询价人进行释疑,同时根据询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内容的补充分析,补充分析所需时间由双方另行商议确定。
报价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相关事宜的沟通、委托事项所涉各种报告的提交、补充研究工作等
六、服务费用约定及支付
报价人提交经询价人验收合格后的报告终稿,办理结算开具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报价人需在询价人付款之前向其提供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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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