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二期项目海底电缆注册备案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31615)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福清市
一、招标条件
本 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二期项目海底电缆注册备案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福清海峡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江阴半岛东南侧和牛头尾西北侧,包含兴化湾一期和兴化湾二期项目。其中:一期项目于2018年6月全容量并网,安装5MW-6.7MW风力发电机组14台,装机规模77.4MW,通过3回35kV海底电缆送至前薛110kV临时升压站,一期项目海底电缆总长约40.415km(含后续计划将每组集电线路首台风机35kV海缆改接至220kV小麦升压站的3回总长度约为3.85km的海缆)。二期项目于2021年3月全容量并网,安装5MW-10MW风力发电机组45台,装机规模280MW,通过10回35kV海底电缆送至220kV小麦升压站,再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送至赤礁登陆点。二期项目35kV海底电缆总长度约107.96km,220kV海底电缆总长度约16km。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已探明的一期、二期项目海底电缆路由资料,按照《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及技术规范分别编制一期、二期项目海底电缆注册备案评估报告,报告成果需通过专家评审和海洋主管部门备案审查(编制费用包含专家评审、注册备案产生的所有费用),并负责向行业主管部门办理海底电缆注册备案登记工作。
2.3计划服务期
服务期限为12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
②具有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或海洋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海上风电项目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测(或复测)业绩,或具有至少1个海底电缆注册备案评估报告编制业绩(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工作内容、单位名称等信息);
(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海洋工程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海上风电项目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测(或复测)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或具有至少1个海底电缆注册备案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须提供合同、任职证明或业主出具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材料须能体现项目工作内容、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等信息);
(4)财务要求: 近3年(2021年至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
(5)信誉要求: 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13日09时整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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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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