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榆林至西安输气管道工程(一期)线路工程物资中转站服务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榆林至西安输气管道工程(一期)线路工程物资中转站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5-6-GF3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榆林至西安输气管道工程(一期)线路工程物资中转站服务,招标编号DYZB2025-6-GF323,招标人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榆林至西安输气管道工程(一期)线路工程物资中转站服务
3. 招标编号:DYZB2025-6-GF323
4.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与标段划分
规模:榆林至西安输气管道工程(一期)起于延安市宜川县秋林镇太平村扩建宜川压气站,止于西安市临潼区关中环线西安临潼分输站,途经延安市宜川县、韩城市、渭南市合阳县、大荔县、临渭区和西安市临潼区。线路全长约258.903km,管径D1016mm。为了降低成本方便施工,根据工程建设物资供应的需要,综合考虑工程建设地理环境、交通运输、仓储条件等情况,本项目拟在宜川县集义镇、韩城市、大荔县设立3座物资中转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榆林至西安输气管道工程(一期)线路工程物资中转站服务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3.投标人须提供其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业绩合同中需包含物资中转站或物资仓储、管理等内容,业绩以合同及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为准,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一页发票,并附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开票日期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前)。
4.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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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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