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昆高铁项目精调件联合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KLC-202501
1.招标条件
新建渝昆高铁工程由《渝昆高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146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发改函[2019]2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昆高速铁路西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渝昆高铁云贵段站前1-8标精调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联合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云贵段正线全长407.23km,线路途经云南省昭通市、贵州省毕节市、云南省曲靖市、昆明市,经昆明市嵩明县最终接入昆明南站,分8个标段施工(不含嵩明至昆明南站代建段),由10家单位承建,其中YKYGZQ-2、YKYGZQ-3为联合体。其中路基工程48.48km(含站场),占线路长度11.90%,桥梁工程67.97km/107座,占线路长度16.69%;隧道工程290.78km/53座,占线路长度71.40%。云贵段桥隧占比达88.09%。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中铁二局物设[2024]399号);
(6)《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实施细则》(中铁二局物设[2024]390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接受小规模纳税人、一般规模纳税人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生产工艺的要求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每年各1份);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由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中国计量认证/认可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或CAL中国考核合格检验实验室)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贰份;技术参数性能符合或高于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不接受回收再利用产品。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贰份(须提共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提供招标物资用户使用证明三份。
(7)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公司投标。请投标人提供不限于查询证明截图或承诺书等证明资料。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在纳税信用登记信息系统(https://12366.chinatax.gov.cn/)被列入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企业。④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被列入严重失信和经营异常被执行人。⑤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③投标供应商未被中国铁路国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采购人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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