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桂东至新田(宁远)高速公路
郴州至桂阳段工程GXTJ-2标项目经理部
临供商品混凝土公开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CR24(2025)-GXGS-WZCG-130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桂东至新田(宁远)高速公路郴州至桂阳段工程GXTJ-2标项目经理部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有意向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1月17日9时00分之前在铁建云采平台上完成报价。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址 |
供货周期 |
1 |
SH0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100 |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同和村、梨园村 |
2025.11.17-2026.3.31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19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0喷射 |
m³ |
2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7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25喷射 |
m³ |
1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600 |
|||
7 |
商品混凝土 |
C30水下 |
m³ |
3000 |
|||
8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100 |
二、与货物相关的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货物品牌、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数量以到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报价包含货物生产加工、运输、售后税费、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供货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同和村、梨园村}。
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5.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者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6.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提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7.质量保证期:自货物交验合格之日起6个月。
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时间:随货物到场时间
(2)验收方法:外观质量、数量
经过磅、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货物签收单;此验收合格的单据只作为核对货物供应数量,不作为判定货物最终质量的依据。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1)结算周期:每月1日至当月30日或31日。
(2)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乙方按供应数量、品种、规格型号、对应的合同单价、供应期间制作当期结算单,经甲方指定人员(祝庆辉)签字并盖甲方项目印章(印章字样: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桂东至新田(宁远)高速公路郴州至桂阳段工程GXTJ-2标项目经理部)确认后,乙方再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向甲方申请结算付款。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结算单据、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审核通过的将按合同约定付款,审核不通过的甲方可以拒绝付款,并在15个工作日告知乙方原因直到乙方提供符合约定的单据为止。
2.付款方式
(1)付款时间:对已经办理结算的,收到的乙方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30天内,按不超过85%的比例支付当期结算金额;再过3个月后支付到结算金额的95%,剩余5%的尾款在合同业务结束、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发票开具义务后个6月内支清。
(2)支付方式:甲方可选择银行转账或使用票据(票据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铁建银信、中企云信、中铁建财务公司电票、银行承兑汇票、其他票据)付款,对票据支付的产生贴息、兑付手续费等融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付款宽限期:因本合同单价中已经充分考虑了建设施工行业潜在的资金占用风险,基于本合同单价及后续违约金计算的便利性,甲乙双方约定如甲方逾期付款:则以甲方剩余应付未付之金额作为计息基数(该基数扣除过程中甲方已经支付款项与乙方尚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未到期欠款),以甲方最后一次付款日为计息的时间起点,以合同签订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为年利率标准,计算甲方逾期付款违约金(利息)。甲方逾期付款违约金(利息)最高不得超过起诉时剩余欠款总金额的 1%。甲方无付款记录的则以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发票开具义务后为计息起点。
四、报价资料提交
报价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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