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MGL-CGZB-2025-036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2025年度食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8,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2025年度食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78,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78,6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恒口示范区2025年度食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78,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2025年度食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2025年度食品质量监督抽检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专业资质: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CMA证书:供应商须具备食品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证书(CMA)。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主体信用查询: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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