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院内地面硬化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55号-ZC(GC)2025-026
项目名称: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院内地面硬化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最高限价: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4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一)经《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4年6月30日,企业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cx.jlsjsxxw.com/)--“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向具有资质换证审批权限的部门申请换领相应专业有效期1年的二级资质证书。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如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要求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供应商须具备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供应商须具备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6不接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7供应商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0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
4.1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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