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研究院管业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材料研究院管业公司2025-2026年度车辆运输服务。预算费用 360.00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汽车运输服务外包,预估400车次,具体以实际委托工作量结算,主要运输玻璃钢管道,以及PE管道、金属管件、零配件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选定两名服务商,按照排名先后分别授予60%、40%的工作量。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王家沟头屯河公路1516号至各运输服务交货点。
2.6结算方式:单趟运费=单程公里数×中标运费价格。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工作量为准,单次运输工作量按照招标人委托的发货地、到货地在高德地图导航的显示最短距离为准,每月按照经双方确认的运输服务数量进行结算。
2.7付款方式:乙方每月5日前按照双方认定的当月服务工作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A.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相关结算单据提交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合格后60日内,以银行转账支付结算款项。中标人需在订立合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员工人数的证明材料,如企业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表(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缴费章)或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工商登记备案表等;(3)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B.中标人为大型企业的,相关结算单据提交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合格后90日内,以银行转账或商业汇票(商业汇票使用率不低于货款总额的50%)方式支付结算款项。
2.8价格调整机制:在服务周期内,若标的物市场价格变动≥10%时,且持续15天以上,由一方提出调价,出示相关、有效资料,经另一方确认后进行价格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普通货运)。
3.3车辆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不少于5辆,配备车辆须为投标人自有车辆,至少具备以下车型。
| 序号 |
车型 |
| 1 |
6.8米长高栏车(荷载6吨,双边栅栏可拆卸) |
| 2 |
9.6米长高栏车(荷载18吨,双边栅栏可拆卸) |
| 3 |
13米长平板车(荷载30吨,双边栅栏可拆卸;低板/高低板) |
| 4 |
17.5米长平板车(荷载32吨,高低板) |
3.4业绩要求:近3年(自2022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完成过标的物业绩1项及以上(标的物业绩是指从事过货物公路运输的业绩)。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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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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